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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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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扬州质子治疗中心及产业项目-2020-25幅E地块及2020-27幅地块项目(项目名称)扬州质子治疗中心及产业项目-2020-25幅E地块及2020-27幅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质子治疗中心及产业项目-2020-25幅E地块及2020-27幅地块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仪征行政审批局关于扬州质子治疗中心及产业项目-2020-25幅E地块及2020-27幅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仪审投(2020)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核扬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质子治疗中心及产业项目-2020-25幅E地块及2020-27幅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市新集镇
2.1.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76795平方米,其中叠墅24831平方米,洋房18878平方米,地下33086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9889.98万元
2.1.4工期要求:6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1年7月1日,(具体日期以甲方开工令时间为准),竣工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扬州质子治疗中心及产业项目-2020-25幅E地块及2020-27幅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包括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具体包括的事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具备以下资质类别组合之一:A、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C、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资格,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19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7年01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造价金额119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1月11日至2021年01月1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
4.3招标文件售价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2月24日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核扬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仪征市新集镇张集南路111号 地 址: 维扬路106-1商城国际大厦19楼1909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庞丽娜联 系 人:林工、魏工
电 话:0514-83835795 电 话: 0514-87880356?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
2021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