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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谢碾岩盐矿区部分空白区岩盐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苏公易公告[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发[2017]7号)和《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苏国土资规发[2013]3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谢碾岩盐矿区部分空白区岩盐矿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名称与地址
1、出让人名称: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二、交易机构名称与地址
1、机构名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三、出让的采矿权简要情况
1、采矿权名称: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谢碾岩盐矿区部分空白区岩盐矿采矿权
2、地理位置:淮安市清江浦区
3、矿区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X坐标 Y坐标
1 3710148.760000 40412581.850000
2 3710207.290000 40412959.860000
3 3709501.290000 40412931.860000
4 3709342.290000 40412081.860000
5 3710087.300000 40412188.850000
6 3709837.300000 40412188.850000
7 3709837.300000 40412580.900000
开采深度:—624.06至—1133.96
4、矿区面积:0.4685平方公里
5、开采矿种:岩盐
6、地质工作简况:根据2020年6月28日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苏自然资储备字[2020]7号),矿区拟出让区地质控制程度原已达到勘探阶段要求,谢碾矿区岩盐矿已有 30 多年的勘查开发历史,先后提交了多份地质报告,作为本次资源储量核实主要依据的有 3 份,分别是:
(1)1989 年,化工部钾盐大队提交了《淮阴市谢碾岩盐矿区西部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谢碾矿区拟出让区岩盐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淮安市地质矿产勘查院4矿段勘探地质报告》,1989 年 8 月,经江苏省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批准文号:苏储【8902】号(总第 23 号)。
(2)1990 年,冶金工业部中南冶金地质勘探公司六零四队提交了《江苏省淮阴市谢碾盐矿区韩园块段详查地质报告》,1990 年 8 月,经江苏省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批准文号:苏储【1990】4 号(总第31 号)。
(3)2013 年,淮安市地质矿产勘查院提交了《江苏省淮安市谢碾岩盐矿区石盐矿资源储量核查报告》,2013 年 11 月,经江苏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备案文号:苏国土资储备字[2013]50 号。
核实报告估算了拟出让区范围内截至 2020 年 3 月31日岩盐矿资源储量,矿石量174452.66 千吨,折 NaCl 量 80990.35 千吨,伴生 Na2 SO4量 20788.82 千吨。
7、出让年限:23年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竞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落实。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备采矿权申请条件或者受让条件,国土资源管理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无不良行为、信用的均可参加竞买。
涉外资本或者资金(包括三资企业及其类似企业)报名的,应当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07日17时30分。
六、竞买申请时间与获取竞买资格
1、竞买申请时间:2021年02月08日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19日17时30分。竞买申请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竞买申请。
2、竞买申请地点:通过互联网在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中申请(http://221.226.253.52:4008/GTJY_JSS/)
竞买申请人参加网上交易前,应当获取CA认证机构的身份认证,凭CA证书在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为网上交易系统)中注册后,在网上交易系统中填写提交矿业权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书,并按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符合矿业权受让人主体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获取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的竞买申请书成功提交后,选择并确认缴款银行,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账号。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且进账信息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向竞买申请人生成矿业权网上交易竞价通知书,赋予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按公告的网上挂牌时间参加竞买。
系统确认竞买资格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19日17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与确认的进账信息时间为准)。
七、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小写金额 ¥2100000)。
2、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2月08日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19日17时30分。
竞买申请人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须将足额的交易保证金汇集在同一个账号后再进行缴纳。
3、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交易保证金处置: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号;其他竞买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网上交易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号,不计利息。
八、挂牌时间与地点
1、挂牌时间(工作日):2021年0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05日15时00分。
2、挂牌地点: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3、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网上交易系统停止接受挂牌报价,不再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其他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的起始价为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时的最高报价。
停止更新挂牌价格之前的每轮报价时间不限;限时竞价每轮报价时间不超过4分钟。
4、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应当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根据网上交易系统的予以确认;未确认的,不能参加限时竞价。
九、确定竞得人的标准与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无底价网上挂牌方式。
2、挂牌起始价:人民币壹亿零叁佰壹拾伍万元整(小写金额 ¥103150000)。
3、增价幅度: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4.进入挂牌竞价起始时点,竞买人按网上交易竞买报价规则进行网上报价竞买。网上交易系统按下列规则确定竞得人。
(1)截止挂牌期满,仅有一个竞买人参与竞买,以其最终有效报价确认竞得人;
(2)截止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竞买,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无其他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最高有效报价确认竞得人;
(3)进入挂牌限时竞价,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以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时的最终有效报价确认竞得人;
(4)进入挂牌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结束时,以最高有效报价确认竞得人。
5.确认竞得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向竞得人生成矿业权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
6.竞得人应当按照矿业权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的要求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签订成交确认书前,竞得人应当按照矿业权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的要求,携带全相关材料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竞买人资质审核。竞买人资质条件符合公告的,审核通过,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公告的,竞得结果无效。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矿业权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十、风险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期限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竞得人竞得的是在规定范围、期限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与出让采矿权范围内地质勘查工作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多少不关联。
矿产资源开发属高风险投资,存在不能预见的地质、技术、环境、政策及外部实施条件变化等风险,竞买人必须自行评估与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谨慎决策。
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公告、《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竞买人须知》等文件内容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一、对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在公告期限内,若对公告网上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请于2021年02月07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水西门大街145号4312室)。联系人:陈定玉,联系电话:(025)83668636。
十二、其他规定与
1.竞买申请时间、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确认竞买资格截止时间、挂牌时间等网上交易活动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服务器操作系统的时间为准。
2.矿业权网上交易实施过程中,出现突发性故障的,按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应急处置规定进行处置。
3.竞买人需进一步了解出让的采矿权公告之外的相关地质资料,由竞买人自行与出让人联系解决;网上挂牌出让的采矿权范围现场踏勘由竞买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4.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资质条件后置审核未通过的,即竞买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3)不按规定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4)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5)因竞得人的原因使交易结果经公示出现异议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
(6)违反采矿权出让公告约定的。
5.竞买人应当详细、完整阅读本公告以及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供的《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竞买人须知》等文件内容,了解掌握矿业权网上交易详细规则、规定和要求,并能全部接受与自觉遵守后,再参加网上竞买活动。
6.CA认证机构为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有关办理CA资料,可在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7.矿业权网上交易竞买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样本可到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8.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一次性缴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见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公布的收费标准。
9.竞买申请时间截止时无人申请,挂牌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均不成交,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
10.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采矿权出让合同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