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1-09,截止日期: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南庄南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工程--2018年施工监理,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庄南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工程--2018年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庄南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工程--2018年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新建DN300-DN900污水管道,涉及总长约17.38km;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规模最大污水处理量为40213m3/d,均采用埋地式设计。本工程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规划调整。项目总投资约为155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估算约为12485.37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的竣工结算)。
2.4 招标范围:南庄南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工程--2018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新建DN300-DN900污水管道,涉及总长约17.38km;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3座,规模最大污水处理量为40213m3/d,均采用埋地式设计等工程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以及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平行检测等相关服务。
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保修阶段、施工安全监理、竣工验收、结算、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发包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费用均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620,443.42元。
2.5承包方式:t固定折率包干□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监理服务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同时保证施工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 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4.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被锁定项目不超过两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两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两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t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和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2月1日8时30分,截止时间: 2021年2月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2月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 号 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邮 编:528000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57-85336016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3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朱工、邱工
电 话:0757-82724830
传 真:0757-82724830
电子邮件:zpgjg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