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2020年闫庄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8标段)】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361001B01,
【保定市清苑区2020年闫庄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8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2020年闫庄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8标段)已由/以关于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建设保定市清苑区2020年闫庄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保定市清苑区2020年闫庄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1.2建设规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1045.96亩。
2.1.3合同估算价:14851089.64元
2.1.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二个标段,本次施工招标为第五至八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五标段:吴家辛村田间机耕道等;
第六标段:西王庄村田间机耕道等;
第七标段:西王庄村田间机耕道等;
第八标段:潜水泵购置安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5、6、7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8标段: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水泵及配套设施生产厂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1 09:00至2021-01-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0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堂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路173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北大街瀚尊国际1301室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崔雷雷
| 联系人: | 崔雷雷 |
电话: |
0312- 8193016
| 电话: | 0312-819301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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