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2021-01-08,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彭水县彭水县普子镇、连湖镇、朗溪乡三个乡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第二次中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彭水县,所属行业分类:管网工程,招标代理: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商:四川优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 公示期:2021年1月7日—— 2021年1月11日 )
项 目 名 称
| 彭水县普子镇、连湖镇、朗溪乡三个乡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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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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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
电话
| 023-7881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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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023-6786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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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普子镇、连湖镇、朗溪乡三个乡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工程(第二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优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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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嘉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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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富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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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 人
| 四川优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543.35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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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91510104MA6CF8NE3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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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彭水县建委
| 联系电话
| 023-7844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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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发改委
| 023-78443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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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公章)
2021年 1月7日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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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