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购买全县电子政务外网专线服务租赁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1〕5263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KZ-GY-2020-191 |
采购目录: 服务类\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二)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承揽本项目的人员及能力;(三)供应商在(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或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六)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七)供应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投标人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需携带以下(1)-(9)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用于资格审查,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附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4)(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不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图示见后);(5)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此项事业单位除外)、未被列入黑名单(此项事业单位除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图示见后);(6)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行政处罚(此项事业单位除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已移出(此项事业单位除外)、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已移出(此项事业单位除外)(图示见后);(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关于企业、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截图(图示见后);(8)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供应商注册有效查询截图(图示见后)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1年01月06日 16: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13日 17:00 |
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39号包头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C座南侧113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A | 0.00 | 0.00 | |
答疑会时间: |
答疑地址: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21日 09:30 |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开标时间: 2021年01月21日 09:30 |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采购人名称: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 固阳县金山镇民主街党政大楼 |
采购人联系人: 张晔昶 |
采购人联系方式: 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39号包头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C座南侧113室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5585701040001113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鹿城新天地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固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白翔宇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359526 |
采购文件: 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购买全县电子政务外网专线服务租赁项目二次磋商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15346534 | 服务 | 项 | 1.0 | 详见竞争性磋商问及那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