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人民法院警车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人民法院警车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01-0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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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08,截止日期:2021-01-13,公告主要内容为:德阳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人民法院警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德阳-广汉,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编号:5106812021000004,招标文件售价: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人民法院警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报名暨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请于2021年1月8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1月12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ggzyxx.deyang.gov.cn),凭注册后办理的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项目报名。此为报名的唯一途径。办理用户注册咨询电话:0838—251665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6812021000004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人民法院警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300000 | 最高限价 | 300000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工作日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交付完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2、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而不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如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而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1)及相关附件
3、依法缴纳2020年任意1个月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依法缴纳2020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4、供应商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承诺函(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2)。
5、供应商的廉洁承诺书(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3)。
以上资料提供若涉及因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规定处在办理过渡期,而提供困难的,应提供相应行业部门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2、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而不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如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而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1)及相关附件
3、依法缴纳2020年任意1个月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依法缴纳2020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4、供应商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承诺函(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2)。
5、供应商的廉洁承诺书(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3)。
以上资料提供若涉及因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相应规定处在办理过渡期,而提供困难的,应提供相应行业部门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2、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而不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如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而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数据电文形式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件1)及相关附件
3、依法缴纳2020年任意1个月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依法缴纳2020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及新成立不到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4、供应商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具有依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01月08日到2021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本项目报名暨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请于2021年1月8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1月12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ggzyxx.deyang.gov.cn),凭注册后办理的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项目报名。此为报名的唯一途径。办理用户注册咨询电话:0838—2516653。 | 方式: | 本项目报名暨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请于2021年1月8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1月12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ggzyxx.deyang.gov.cn),凭注册后办理的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项目报名。此为报名的唯一途径。办理用户注册咨询电话:0838—2516653。 | 售价: | 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0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01月1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人民法院 | 地址: | 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向女士;联系电话:524196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551305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5513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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