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0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华路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廉政教育基地展厅家具电子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新郑,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新财竞谈采购-2020-25,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华路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廉政教育基地展厅家具电子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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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新财竞谈采购-2020-25 |
2、项目名称:新华路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廉政教育基地展厅家具电子设备购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预算金额:816,488.00元 |
最高限价:8164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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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新财竞谈采购-2020-25 |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廉政教育基地展厅家具和电子设备购置项目 | 816488 | 816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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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2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及采购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4交货期及安装期: 15日历天 5.5资金财政资金 5.6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 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 3.4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 响应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1年01月07日 至 2021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会员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2021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1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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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
地址:新郑市新华路293号 |
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方式:0371-6268638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红专路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903室 |
联系人:苗先生 |
联系方式:1873994645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
联系方式:18739946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