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0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南阳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至2021年车辆维修服务、第三方油烟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南阳-宛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0-145,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至2021年车辆维修服务、第三方油烟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wc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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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0-145 |
2、项目名称:2020年至2021年车辆维修服务、第三方油烟检测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
最高限价:1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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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二标段 | 2020年至2021年车辆维修服务 | 300000 | 300000 | 2 | 第三标段 | 2020年至2021年车辆维修服务 | 300000 | 300000 | 3 | 第四标段 | 第三方油烟检测服务 | 600000 | 600000 | 4 | 第一标段 | 2020年至2021年车辆维修服务 | 300000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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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采购内容: 一标段: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至2021年车辆维修服务(服务区域:南阳市宛城区区域人民路以东、光武路以北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至2021年车辆维修服务(服务区域:南阳市宛城区区域人民路以东、光武路以南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至2021年车辆维修服务(服务区域:南阳市宛城区区域白河南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南阳市宛城区第三方油烟监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至2021年车辆维修服务(服务区域:南阳市宛城区区域人民路以东、光武路以北范围); 二标段: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至2021年车辆维修服务(服务区域:南阳市宛城区区域人民路以东、光武路以南范围); 三标段: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至2021年车辆维修服务(服务区域:南阳市宛城区区域白河南范围); 四标段:南阳市宛城区第三方油烟监测服务。 5.3 资金财政资金。 5.4 项目地点:南阳市宛城区。 5.5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6 服务期限:一年。 5.7 质量要求: 一、二、三标段: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四标段: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6.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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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①【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应包含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或者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备案内容应包含二类(含)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能力。 3.2②【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能力范围包含油烟、非甲烷总烃。 3.3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2018年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3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度(2019或2020)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 投标人须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 并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1年01月08日 至 2021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wcggzy.com/)。 |
3.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起止时间内,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wcggzy.com左侧“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下载。(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EPG格式招标文件,若未及时下载EPG格式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过程中,请要确保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
4.售价:0元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0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wcggzy.com/)。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02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独山大道656号)。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1月08日至2021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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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其他详见附件。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
地址:南阳市白河街道长江路569号 |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
联系方式:18203866692 138377052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裕兴诚工程管理中心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0号楼1002-1004室 |
联系人:李智 |
联系方式:0377-61652588 1833772429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智 |
联系方式:0377-61652588 183377242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