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0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龙门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龙门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441324-202012-00720487-4-003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龙门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招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惠州市中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麦景新苑B1栋601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324-202012-00720487-4-0034
项目名称:2020年龙门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包组招标采购
预算金额:7,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77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0年龙门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2、标的数量:2包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1: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完成期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升级建设智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建设,运营维护至2023年12月31日
| 220
|
2
| 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 30
|
包组2: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和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完成期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 升级完善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建设,运营维护至2023年12月31日
| 150
|
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 70
|
龙门县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和营销体系建设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建设
| 200
|
2
| 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 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建设,运营维护至2023年12月31日
| 100
|
创新电子商务购物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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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6、响应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01 月08 日至2021年 01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中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麦景新苑B1栋601 )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中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麦景新苑B1栋601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广东省龙门县环城东路88号
联系方式:0752-77804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中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麦地东路7号麦景新苑B1栋602
联系方式:0752-2282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831922518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惠州市中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