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0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三水区城市燃气配气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三水区,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三水区城市燃气配气工程(一期)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440600-45-03-064118,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区城市燃气配气工程(一期)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全长约76.15公里。管径为燃气3PE钢管Dn50mm-Dn400mm、PE管DE63mm-DE315mm,设计压力为:次高压、中压及以下,主要采用开挖直埋、定向钻进铺设施工工艺,调压装置4个。项目总投资14153.8万元,设计费约563.01万元,勘察费约634.96万元,勘察设计费合计约1197.97万元。
工作内容:①设计范围内的地形测量、管线探测、地质勘察(含陆地、河、江、涌等)、管道设计中线成果测量、方案图放桩、施工图放桩、绘制断面图、电法测量、GPS基准点测量、其它与测量相关内容;②报建图设计、定向钻穿越施工图设计、线路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报建图、正式施工图)、施工大样图设计、管道横(纵)断面设计、调压设备流程工艺设计、调压设备施工图(含安装图)设计、调压设备基础及桩基础设计、防雷防静电设计、大样图设计、管道的牺牲阳极(测试桩)设计、设计变更(含蓝图变更),报建示意图(如公路、开挖等)、架空管(建筑或桥梁)及基础设计(过河、过涌、建筑外墙等)、站场设计、后续跟踪服务、规划验收图纸设计等。
2.3勘察、设计工期:在建设期内,乙方收到甲方下达工程任务单后,勘察设计工作按工程任务单规定期限完成。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当地规划国土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当地规划国土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3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燃气集团公司文件规范要求。
2.7工程勘察设计费支付:
1)勘察设计单位在完成勘察设计结算书后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发包人的表格),并将结算书、发票、合同等附件的扫描件(提交资料应符合合同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在审核付款申请资料合格的前提下,一个月内付清该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费。
2)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设计人、勘察人在收取勘察设计费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
3)若为联合体,勘察费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由发包人直接支付至设计单位指定账号。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2.8招标人均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经济补偿。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若为非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具有设计企业类及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具有设计企业类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需具有勘察企业类诚信登记)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需提供。)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受新冠疫情影响,投标人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显示上述月份的社保缴纳情况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企业所属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关于减免或缓缴社保的政策文件(可提供网站发布截图或纸质文件的扫描件,但必须显示内容完整)作为证明材料,如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则视为有效的社保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的社保要求。如不能提供相应政策证明文件则视为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不完整,可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 月29 日9 时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1 月29 日9 时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3.1 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疫情防控期间,交易员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不需在开标现场签名确认开标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三水区人民政府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三兴路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
邮编:
| 528100
| 邮编:
| 528100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人:
| 钱先生
|
电话:
| 0757-87722336
| 电话:
| 0757-87783721
|
传真:
|
| 传真:
| 0757-87744838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fssszhaoxin@163.com
|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