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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编号:华兴源莆招[2020]5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莆阳书房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拟邀请的3家单位为福建新康辉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和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金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1.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20m2,工程造价约107万元;
1.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1.4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8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年1月7日起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及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时间:2021年1 月7日至2021年1 月1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801。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可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的形式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 月19日0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及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电话:13559801626;
联系人: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
电话:13666932108;
联系人:小杨 。
监督部门: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94-329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