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2021年天线美化罩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B-2101C084D0003-BGZ210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铁塔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采购北京铁塔各分公司所需的天线美化罩产品,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备注
| 预估不含税金额(元)
| 交货地点
|
1
| 喷漆
|
| 34,300,000.00
| 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
2
| 贴膜
|
|
3
| 普通型
| 不含抱杆
|
4
| 普通型
| 含抱杆
|
5
| 围栏型
| 含支撑结构
|
6
| 美化幕墙型
| 含支撑结构
|
7
| 利旧改造
|
|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5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预估不含税中标金额(元)
|
1
| 第一名
| 28%
| 9,604,000.00
|
2
| 第二名
| 22%
| 7,546,000.00
|
3
| 第三名
| 19%
| 6,517,000.00
|
4
| 第四名
| 17%
| 5,831,000.00
|
5
| 第五名
| 14%
| 4,802,000.00
|
中标人数量及对应份额调整原则如下: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等于4个时,中标人数量调整为4个,中标份额调整如下: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第一名
| 40%
|
第二名
| 25%
|
第三名
| 20%
|
第四名
| 15%
|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1)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若因上述情形出现中标人数量不足5家且大于等于4家时,则招标人将中标人数量调整为4个,中标份额调整如下: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第一名
| 40%
|
第二名
| 25%
|
第三名
| 20%
|
第四名
| 15%
|
(3)若因上述情形出现中标人数量不足4家时,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招标。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元)
|
1
| 喷漆
|
| 付
| 850.00
|
2
| 贴膜
|
| 付
| 240.00
|
3
| 普通型
| 不含抱杆
| ㎡
| 400.00
|
4
| 普通型
| 含抱杆
| ㎡
| 550.00
|
5
| 围栏型
| 含支撑结构
| ㎡
| 1,600.00
|
6
| 美化幕墙型
| 含支撑结构
| ㎡
| 2,000.00
|
7
| 利旧改造
|
| 个
| 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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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
2.1.5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应具备投标同类产品(美化罩)销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2.1.6 投标人应满足下单后10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1.7 投标人应满足投标产品到货验收后3年的保修期;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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