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经济开发园基础实施配套项目兴盛街(石黄高速—渠北路)监理,I1301000075028434001G02,
藁城经济开发园基础实施配套项目兴盛街(石黄高速—渠北路)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藁城经济开发园基础实施配套项目兴盛街(石黄高速—渠北路)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藁行审批复(2020)01-1490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兴盛街(石黄高速—渠北路)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包括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如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等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4其他要求: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监督单位: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311-88167929。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07 00:00至2021-01-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盛佳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振兴北路1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筑业大厦08B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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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白雪松
| 联系人: | 岳亚立 |
电话: |
0311-86592023
| 电话: | 0311-6802175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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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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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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