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自然资告字〔2021〕1号
经剑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剑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522629108221GB00004
| 宗地总面积:
| 402.9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剑河县南寨集镇
|
出让年限:
| 商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5
| 建筑密度(%):
| ≤20%
|
绿地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6米
| 土地等级
| 剑河县南寨镇一级
|
土地用途明细: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05320BA0335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
|
起始价:
| 39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或其倍数递增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27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0年2月7日15时00分
|
备注:
| 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资产需另行支付投资建设方98.2606万元。
|
宗地编号:
| 522629106200GB00006
| 宗地总面积:
| 518.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剑河县太拥集镇
|
出让年限:
| 商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5
| 建筑密度(%):
| ≤20%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6米
| 土地等级
| 剑河县太拥镇一级
|
土地用途明细: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05320BA0334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
|
起始价:
| 5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或其倍数递增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27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0年2月7日15时00分
|
备注:
| 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资产需另行支付投资建设方114.26万元。
|
| | | | | | |
二、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ggzyjyzx.qdn.gov.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网上申请时间及方式
(1)公告及申请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0年2月5日。
(2)网上申请前,申请人需先办理诚信入库,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进行报名。
(3)申请人在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获取竞买保证金缴费随机码,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文件获取方式:在申请时间内,申请人可在交易平台的“土地交易”招拍挂公告页面底角免费获取,或者诚信入库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平台的“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
六、保证金缴纳及处置:
1、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1月7日09时00分至2021 年2月5日17时00分(以系统确认时间为准)。
2、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申请人可以在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转款时,须从申请人在交易平台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并将保证金随机码准确清楚地填写于转款“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摘要、备注等)中(如:TD1234567),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则不能入账。
3、保证金缴纳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账 号:18910121050000581
行 号:313713018909
温馨: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尽早登录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4、保证金的处置:竞买结束后,竞得人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的定金,未竞得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不计利息。
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在挂牌报价模块进行网上报价和查看当前最高报价。该地块的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9时00分至2021年2月7日15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土地揭牌活动。
2、本次挂牌地块未设有挂牌底价。
3、该宗地通过竞地价且竞得土地人必须同时购买地上建筑物的方式进行挂牌出让。竞得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地上建筑物的保留使用或拆除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决定,如不保留地上建筑物,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建筑物拆除费用,同时,该宗地范围内的管、杆、线及建、构筑物若需迁移或拆除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522629108221GB00004号宗地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费用价值15.8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82.4206万元;522629106200GB00006号宗地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费用价值33.8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80.42万元,宗地出让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资产价值费用支付方式由竞得人与原投资建设方自行协商确定,由此产生的税费按照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5、因该宗地上涉及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等情况,如产生纠纷,由竞得人自行与投资建设方协商解决。
6、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7、本次挂牌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出 让 人: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田鑫
联系电话:13648550391
联系地址:剑河县自然资源局(团结路4号)
挂 牌 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孔利娟
联系电话:0855-8685615
联系地址: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
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