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幸福院运营与特定社会救助对象配餐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213]ZJGK[GK]2020002-1)
一、项目编号:[350213]ZJGK[GK]2020002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幸福院运营与特定社会救助对象配餐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213]ZJGK[GK]2020002-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厦门市翔安区人和社工服务中心 |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406号 | 210061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213]ZJGK[GK]2020002-1 包1
厦门市翔安区人和社工服务中心: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799 其他运营服务 | 其他运营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 1 | 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 2100615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黄雪惠 (包1) |
评审专家: | 侯剑辉,郑国辉,邹瑞清,纪慧生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其他:其他:①1、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 1.1、本项目类别:服务; 1.2、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本项目的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 (0,100]万元 1.50% ; (100,500]万元 0.8% ; (500,1000]万元 0.45%; (1000,5000]万元 0.25%。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③ 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 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④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⑤将招标文件第三章13.2条款“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213]ZJGK[GK]2020002-1 包1 :2380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镇口路8号
联系方式:13779976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中建恒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大红埔时代城8号楼702室
联系方式:1875092342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话:18750923420
福建中建恒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