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控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深圳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07日 12:06
评审专家名单
苏志刚、周德钊、邵红星、付国强、廖仿燕
总中标金额
¥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斐、吴丹余、李晓庆
项目联系电话
0755-82949699
采购单位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丁健0755-83535092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斐、吴丹余、李晓庆0755-82949699
一、项目编号:1243-456OTC2029912(招标文件编号:1243-456OTC2029912)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金政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民治宝山创业园A2栋皓源商务中心518室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深圳市金政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内控系统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
2)项目售后服务期限为项目上线后一年,保障线上正常运行以及问题修复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苏志刚、周德钊、邵红星、付国强、廖仿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计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为系统自动生成的文字,不适用于深圳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 (八)“招标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因此,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联系方式:丁健0755-83535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联系方式:张斐、吴丹余、李晓庆0755-8294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斐、吴丹余、李晓庆
电话:0755-8294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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