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1-06,截止日期:2021-1-1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滨湖路小学长虹路校区教学辅助用房采购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编号:NNZC2020-J1-030313-SHZH,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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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宁市滨湖路小学长虹路校区教学辅助用房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找到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末尾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1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J1-030313-SHZH
项目名称:南宁市滨湖路小学长虹路校区教学辅助用房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整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400平方米轻钢结构板房及配套建材等(含基础铺设、室内装修、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月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找到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末尾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3.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逾期送达的竞标或响应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即11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以确保本项目能在竞标截止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5.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竞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竞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竞标人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供应商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内容,如竞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7.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收件人:杨堃
联系电话:18077117571、17776658002、0771-2026629
8.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月1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二)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供应商不参加现场谈判活动,本项目谈判及最终报价均按南宁市公共交易中心指引通过电话、网络、传真等方式进行。
(三)关于澄清、说明、补正或者谈判等有关要求:
1. 疫情防控期间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者报价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
(1)“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移动联系电话。
(2)“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2.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以及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提供“最终报价表(格式)”,供应商应当按格式提前准备好最终报价并签字及加盖公章,一旦谈判小组通知进行最终报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递交最终报价。
(四)、:
1.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2.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五)、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www.ccgp.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滨湖路小学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2号
联系方式:潘主任0771-2702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联系方式:1777665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堃
电话:0771-2026629
2021年1月5日
附件信息:
南宁市滨湖路小学长虹路校区教学辅助用房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上传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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