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921]HF[GK]2020017-1)
一、项目编号:[350921]HF[GK]2020017
二、项目名称:霞浦县城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921]HF[GK]2020017-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广东昌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2号四座2904房 | 47680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921]HF[GK]2020017-1 包1
广东昌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907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霞浦县城区内现有路灯共计17880盏,其中有8704盏钠灯,8501盏节能灯,52盏无极灯,623盏LED灯,(准确数量以采购人和供应商最终确认的实际改造数量为准)。本次路灯照明改造主要包括霞浦县城区主要街巷,北至六一七路,南至山河路,以及赤岸大道、福宁大道、龙津路等道路 | 详见响应文件 | 10 | 年 | 详见响应文件 | 47680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傲 (包1),段晓群 (包1) |
评审专家: | 叶玲,蔡强,许石弟,罗丽旻,李文涛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按中标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按1.1%,500-1000万元按0.8%,1000-5000万元按0.5%,5000-10000万元按0.25%,10000-100000万元按0.05%,1000000万元以上向按0.01%中标人收取 各投标人报价时需注意。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人每年投标总价*总年度(如:1+X年)收取中标服务费。是指每年投标总价依据以上比例计算得出的每年的中标服务费后再乘以总年度(如:1+X年),得出的费用为最终的收费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最终服务费=(每年投标总价*以上比例)*(1+X年)。 开户名: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账 号:3500168610705251831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921]HF[GK]2020017-1 包1 :287400元
收取对象: 广东昌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霞浦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利埕村10号-3
联系方式:18659352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联系方式:1890593422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肖细平
电话:18905934226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