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中央直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二)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00]FJXW[GK]2020005-3)
一、项目编号:[350100]FJXW[GK]2020005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中央直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二)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00]FJXW[GK]2020005-3 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广州沪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大江冲25号中国图书大厦4楼 | 2245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00]FJXW[GK]2020005-3 包3
广州沪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3-1 | A02100407 质谱仪 | 致病菌质谱鉴定仪 | 梅里埃 | VITEK MS | 1(台) | 2245000 | 2245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潘洁茹 (包3) |
评审专家: | 林羽,陈瑞莲,刘友华,吴新坤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②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 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货物类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 虑。 ③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账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736-01-88-0000288-73;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00]FJXW[GK]2020005-3 包3 :2869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广州市慧海贸易有限公司未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5号
联系方式:0591-87119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0591-8780738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谢鸿志
电话:0591-87807383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