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小型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次公告) |
一、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市中区西昌路22号(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联系方式:3657618(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德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县(区)光明路涝坡村72号号 |
联系方式:0632-3332066 |
二、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小型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02202002000146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小型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项目 | 1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考场及其设施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8-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细则》,《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车管理细则》等要求。(待建待购部份应承诺在完工期前必须兑现,交付验收、使用,否则必须承担相应责任);5、考场须满足考试能力的要求,位于市中区范围内且交通便利。可用于建设的土地面积在20亩以上(包括20亩),投标人必须拥有考场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提供考场位置图、科目二考场平面图、科目三路线图、考场用地手续等相关材料证明)。且不属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验收备案的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6、考场首次使用前应当通过山东省车管所的验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4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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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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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1年1月6日9时0分至2021年1月12日16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
3.方式:网上报名 |
4.售价:0 |
五、公告期限:2021年1月6日 至 2021年1月12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1月26日9时0分至2021年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枣庄嘉德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632-3332066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