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5
湖南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受 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名称)的委托,就其郴州市“智慧交管”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以 公开招标方式
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智慧交管”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1.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0】00447号
1.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元)。
1.4、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及收取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零叁佰贰拾元整(¥10320.00元),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1.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3.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_2021_年_01_月_27_日_09_时_30_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投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_
4.3、开标时间:2021_年_01_月_27_日_09_时_30_分(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_
五、投标保证金
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5.2、缴纳时间:2021年01月27日09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5.3、缴纳方式: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财兴支行
银行账号:9558831911000032749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6.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1年01月0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12日17时00分止(5个工作日)。
6.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名称: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地址:郴州市燕泉南路31号
(3)联系人:张女士
(4)电话:18975503898
九、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湖南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138号
(3)联系人:曹俊卿
(4)邮编:423000
(5)电话:0735-7779716/18975575477
(6)邮箱QQ756530411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_中标人_支付。
2、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2369157 40099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