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项目(CZ2020-2151)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项目(CZ2020-2151)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1-05
详细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项目

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经济联合社决定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招商方式引入洋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项目的合作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CZ2020-2151

(三)项目地址及范围: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

(四)项目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合作框架协议》《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履约保证金账户监管协议》。

(五)项目拆迁安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66亿元。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合作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为准);

(二)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以验资报告为准),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竞选文件中需提交竞选承诺书);

(三)申请合作企业应在报名期限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人民币1亿元的竞选保证金;

(四)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且最近3年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工程“烂尾”等情况(竞选文件中需提交竞选承诺书);

(五)其他条件:

(1)申请合作企业如获得合作企业资格的,必须在取得《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申请合作企业如获得合作企业资格的,必须在取得《合作改造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前期服务方所投入的相关费用,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申请合作企业的资格条件解释权归本集体经济组织。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主体企业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在联合体中占有不低于51%份额,其余联合体成员需具备无;

(七)申请合作企业必须承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及欺骗性行为,否则,招商主体有权取消其候选合作企业、竞得合作企业资格。

三、报名事项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前,申请合作企业已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符合资格的申请企业应当在2021年1月5日公告之时至2021年1月14日23时59分的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本项目要求现场递交纸质版竞选文件,申请企业无须在报名时上传竞选文件的电子版。申请合作企业可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所需资料。

四、踏勘现场及招商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商答疑会。

五、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4日

六、递交竞选文件

(一)递交竞选文件方式:现场递交竞选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二)递交竞选文件时间:2021年1月15日,09:00-10:00。

(三)递交竞选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2开标室。

七、资格审查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确认采用多数表决制,经资格审查小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即确认该报名主体获得候选合作企业资格。

(二)如有1家或1家以上企业通过资格审核,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工作有效。若无企业通过资格审查的,本次招商工作即宣告终止,如有需要将另行组织。

(三)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经济联合社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按相应程序进行表决、公示,择优确定竞得合作企业。

八、本次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九、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申请合作企业应详尽了解本次洋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的项目情况及合作条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视同对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项目情况及合作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公开招商引入合作企业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商文件。

(三)本次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竞选表决的成员代表会议于2021年1月23日14时30分在洋田村委三楼会议室举行。

(四)表决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表决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代理平台、区政府官方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潜在申请合作企业或利害关系人对此公告及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文件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经济联合社提出异议。

联系人: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020-8287396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洋田路8号。

(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0-8208670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招商文件

2.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成果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5日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2.采购文件(招标文件.GZZF、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doc)3.政府采购供应商企业信息登记(信用档案)办事指引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6.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7.质疑函范本(模板).doc其它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洋田村旧村改造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成果.pdf

温馨:

一、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类项目实行全程电子化采购,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供应商信息系统操作指引汇总》《政府采购相关办事指引》等以下内容,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

(一)《供应商信息系统操作指引汇总》(请点击打开)。

(二)《政府采购相关办事指引》(请点击打开)。

(三)若采购项目发布了更正公告的,请务必从该项目的更正公告页面的附件中,下载最新发布的采购文件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

正常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二、系统的使用说明详见以下文件:

(一)《新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请点击下载)。

(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引》(请点击下载)。

文件下载:
请登录,下载附件!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江苏省博里镇孙庄村便民服务中心及幼儿园工程的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灵丘MW风电供暖示范项目接入系统设计(一次、二次)及电能质量分析招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多媒体数字广告监测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告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多媒体数字广告监测系统项目单一来源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西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年TDM改造服务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南宁绿地中央广场房地产项目B地块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南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2016-2017年度竞猜型体育彩票视频节目制作播出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第二批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二次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福建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转换系统设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宝丰县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B、C片二次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夏津县苏留庄镇宝洁小学、尤王庄小学、于家仓小学大班额工程建设项目 标段一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