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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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清远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远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下称“清南高速”)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清远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项目有关招标事项的批复》(粤发改基础函[2020]2475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规模
本项目为清远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州市花都区和清远市清新区境内。起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北侧,与在建佛江高速主线对接,并西二环高速相交,经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赤坭镇、清远市清新区石角镇、龙塘镇、横荷街、山塘镇、太平镇、终于太和镇,与许广高速(清西大桥北段)相接。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主线路线全长59.5km,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起点至黄村互通路段采用100Km/h),路基宽采用41.5m。其主要工程规模如下:推荐线共设桥梁35214m/27座,均为特大、大桥,其中白坭河特大桥主桥为70+125+70连续刚构桥,北江特大桥主桥为55+150+420+150+55斜拉桥;隧道0座,桥隧占路线长度的比例为59.2%。共设互通式立交13处(含规划预留互通1处)、设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7处。项目投资估算总造价228.44亿元,其中建安费126.19亿元。
2.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
2.2.1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2.2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4个月内,分批次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2.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4年,缺陷责任期2年。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类别3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类别
标段
里程范围
长度
工作内容
A类
(土建工程)
总体设计标
A1
K0+000-K32+500
32.5
km
1.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声屏障等降噪音环保设计)的勘察设计;
2.全线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的勘察设计;
3.全线范围内的沿线设施(含管理、服务、养护等附属区房建)的勘察设计;
4.里程范围的管线(10kv及以上电力线、通讯、国防光缆、燃(油)气、给排水等管线)迁改的勘察设计;
5.作为总体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协调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文件汇总,编制总体工作大纲及各阶段勘察设计指导大纲、指导细则等、本项目设计标准化指导书和事先指导书,以及路线走廊带方案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如有)。
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三级清单)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A类
(土建工程)
A2
K32+500-K59+500
27.0km
1.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声屏障等降噪音环保设计)的勘察设计;
2.里程范围的管线(10kv及以上电力线、通讯、国防光缆、燃(油)气、给排水等管线)迁改的勘察设计;
3.负责配合总体勘察设计单位做好设计协调工作。
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三级清单)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B类
(交通工程)
B
K0+000-K59+500
59.5km
1.里程范围的机电工程(包括收费、通信、监控、沿线供配电、照明、通信管道及外供电等)的勘察设计。
2.负责配合总体勘察设计单位做好设计协调工作。
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联合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三级清单)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表所列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标段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A1、A2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的3个标段分别提出申请,其余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的2个标段提出申请,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本款所指的信用等级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设计单位),投标登记阶段无需承诺是否在此次投标过程中使用)
3.4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任一标段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对应同路段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投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一标段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对应同路段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咨询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5日至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gzzb.gd.cn)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只需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但需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电子版参考资料),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邮编:510623
联系人:徐工,邹工电话:18928809595,18138736970
传真:020-29004300电子邮箱:tzgsjjb@126.com
招标人: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月5日
附件1:项目概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置
本项目为清远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州市花都区和清远市清新区境内。起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北侧,与在建佛江高速主线对接,并西二环高速相交,经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赤坭镇、清远市清新区石角镇、龙塘镇、横荷街、山塘镇、太平镇、终于太和镇,与许广高速(清西大桥北段)相接。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主线路线全长59.5km,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起点至黄村互通路段采用100Km/h),路基宽采用41.5m。其主要工程规模如下:
推荐线共设桥梁35214m/27座,均为特大、大桥,其中白坭河特大桥主桥为70+125+70连续刚构桥,北江特大桥主桥为55+150+420+150+55斜拉桥;桥隧总长度35214m,桥隧占路线长度的比例为59.2%。共设互通式立交13处(含规划预留互通1处)、设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7处。
推荐线路互通式立体交叉设置一览表
序号
中心桩号
互通名称
互通形式
被交路
名称
被交路
等级
1
K6+150
环山枢纽立交
复合型
西二环高速
高速公路
2
K8+500
黄村立交
单喇叭
省道118
一级公路
3
K14+255
赤坭枢纽立交(预留)
直(半)连式
花莞西延线
高速公路
4
K19+600
心和立交
单喇叭
S114
一级公路
5
K22+835
白石枢纽立交
十字枢纽
肇花高速
高速公路
6
K29+550
美林互通
单喇叭
省道S253
一级公路
7
K33+250
民安枢纽立交
十字枢纽
佛清从高速
高速公路
8
K36+100
石角东立交
单喇叭
省道S253
一级公路
9
K40+750
雷冲枢纽立交(预留)
十字枢纽
广佛西部通道
高速公路
10
K42+410
石角北立交
单喇叭
省道S114
一级公路
11
K47+360
山塘立交
单喇叭
X365
一级公路
12
K54+300
太平立交
单喇叭
S354
一级公路
13
K59+500
迳口枢纽立交
直(半)连式
许广高速
高速公路
推荐线路主要特大桥一览表
序号
桥名
中心桩号
桥跨组合(孔-m)
桥梁长度(m)
上部构造
1
白坭河特大桥
K18+155.000
70+125+70
1690
连续刚构
2
北江特大桥
K41+055.000
55+150+420+150+55
3700
斜拉桥
三、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情况)
标段
里程范围
主要工程
A1
K0+000~K32+500
路线长32500m,里程范围内桥梁全长19516m,其中特大桥11座16751.6m(其中白坭河特大桥主桥为70+125+70连续刚构桥)、大桥5座总长2763.8m。桥隧长度占本合同段路线总长的60%。互通6处(含规划预留枢纽互通一处)。沿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声屏障等)32500m;绿化工程59500m;全线范围内的沿线设施(管理、服务、养护等房屋建筑)有管理中心(含通信、监控、收费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7处等。里程范围内管线(10kv及以上电力线、通讯、国防光缆、燃(油)气、给排水等管线)迁改。
A2
K32+500~K59+500
路线长27000m,里程范围内桥梁全长15699m,其中特大桥6座12768.4m(其中北江特大桥主桥为55+150+420+150+55斜拉桥)、大桥5座总长2930.2m。桥隧长度占本合同段路线总长的58%。互通7处(含规划预留枢纽互通一处)。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声屏障等)27000m。里程范围内管线(10kv及以上电力线、通讯、国防光缆、燃(油)气、给排水等管线)迁改。
B
K0+000~K59+500
路线长59500m,全线范围的机电工程,包括收费、通信、监控、沿线供配电、照明、通信管道及外供电等。
四、建设条件
本项目沿线地貌类型主要为冲积平原区,局部为低缓丘陵及低山丘陵区。北江支流白泥水河及北江流经项目区,形成大面积冲积平原,水网密集,城镇、村庄和农田等密布。
本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按《全国公路区划图》属华南沿海台风区(Ⅳ7)。
五、招标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土建工程
(A1、A2)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交通工程
(B)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以上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标段
业绩要求
土建工程(A1)
同时满足近5年内成功完成:
①累计100km类似工程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且其中有1个合同段(单个合同段不少于30km)类似工程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
②累计3座类似工程的特大桥工程勘察设计;
③累计100km类似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且其中有1个合同段(单个合同段不少于30km)类似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土建工程(A2)
同时满足近5年内成功完成:
①累计100km类似工程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且其中有1个合同段(单个合同段不少于30km)类似工程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
②累计3座类似工程的特大桥工程勘察设计,且其中有1座主跨不小于150m的特大桥;
③累计100km类似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且其中有1个合同段(单个合同段不少于30km)类似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交通工程(B)
同时满足近5年内成功完成:
①累计100km类似工程的机电工程(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设计,且其中有1个合同段(单个合同段不少于50km)类似工程的机电工程(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设计。
注:
1、近5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适用于A1、A2、B标)
信誉要求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适用于A1、A2标)
人员
数量
资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适用于B标)
人员
数量
资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1
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适用于总体组A1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标准
总体组
项目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总体组路线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路线分项设计负责人。
总体组路基路面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路基路面分项设计负责人。
总体组桥涵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桥涵分项设计负责人。
总体组工程地质
勘察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总体组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注:
1.总体组项目负责人可由该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兼任。
2.附录5所要求人员投标阶段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适用于A1标)
人员
数量
资格标准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线分项设计负责人。
路基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基分项设计负责人。
路面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面分项设计负责人。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桥梁分项设计负责人。
路线交叉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线交叉分项设计负责人。
交通安全设施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设计负责人。
工程地质勘察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工程测量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绿化设计分项
负责人
1
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绿化设计分项负责人。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认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房建设计分项
负责人
1
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房建设计分项负责人。
设计代表
3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一人应不低于由负责本勘察设计项目的上述人员中的专业分项负责人担任。
注:附录5所要求人员投标阶段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适用于A2标)
人员
数量
资格标准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线分项设计负责人。
路基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基分项设计负责人。
路面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面分项设计负责人。
桥涵分项上部构造
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主跨300m及以上特大桥的桥梁分项设计负责人。
桥涵分项下部构造
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桥梁分项设计负责人。
路线交叉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线交叉分项设计负责人。
交通安全设施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设计负责人。
工程地质勘察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工程测量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认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设计代表
3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一人应不低于由负责本勘察设计项目的上述人员中的专业分项负责人担任。
注:附录5所要求人员投标阶段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适用于B标)
人员
数量
资格标准
通信系统
分项负责人
1
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设计的通信系统分项负责人。
监控系统
分项负责人
1
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设计的监控系统分项负责人。
收费系统
分项负责人
1
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设计的收费系统分项负责人。
供电照明系统
分项负责人
1
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设计的供电照明系统分项负责人。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认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设计代表
1
类似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其中至少一人应不低于由负责本勘察设计项目的上述人员中的专业分项负责人担任。
注:附录5所要求人员投标阶段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3)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0分
技术能力: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技术建议书
35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
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高,得9~10分;
思路比较清晰、切实可行程度较好,得7.5~9分;
思路清楚、切实可行,得6~7.5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5分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
可行性程度高,得4.5~5分;
可行性程度较好,得3.6~4.5分;
措施可行,得3~3.6分。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5分
根据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的合理程度:
合理程度高,得4.5~5分;
合理程度较好,得3.6~4.5分;
相对合理,得3~3.6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
合理程度高,得4.5~5分;
合理程度较好,得3.6~4.5分;
相对合理,得3~3.6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分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
可行性程度高,得4.5~5分;
可行性程度较好,得3.6~4.5分;
措施可行,得3~3.6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
完善程度高,得4.5~5分;
完善程度较好,得3.6~4.5分;
较为完善,得3~3.6分。
2.2.4
(2)
主要人员
20分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0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6;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3。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分
土建工程(A1)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5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内:
1、每累计增加完成50km(尾数不计)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加0.5分,最多加2分。
2、每增加完成1座类似工程的特大桥工程勘察设计加1分,最多加4分;
3、每增加完成1座类似工程的主孔跨径150m或以上跨径的特大桥工程勘察设计加1分,最多加2分。
4、每累计增加完成50km(尾数不计)类似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加0.5分,最多加2分。
5、本项最多加10分。
注:同一桥梁不重复加分,仅按最高分只计一次。
土建工程(A2)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5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内:
1、每累计增加完成50km(尾数不计)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加0.5分,最多加2分。
2、每增加完成1座类似工程的特大桥工程勘察设计加1分,最多加4分;
3、每增加完成1座主孔跨径300m或以上跨径的斜拉桥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特大桥工程勘察设计加1分,最多加2分。
4、每累计增加完成50km(尾数不计)类似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加0.5分,最多加2分。
5、本项最多加10分。
注:同一桥梁不重复加分,仅按最高分只计一次。
交通工程(B)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5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内:
1、每累计增加完成50km高速公路的的机电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等)设计加2分,最多加10分。
2、本项最多加10分。
2.2.4(4)
其他
因素
履约信誉
10分
履约情况
5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5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原因、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4分/次;
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信用评价
5分
信用等级分值(5分)
信用等级为AA、A、B、C级单位的得分分别为5、4.75、4.45、3.6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3.2.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6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6.3-3.6.6款:
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6.4投标人之间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复印;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4、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6.5招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招标人协助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进行撤换、修改;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利害关系人泄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名称、数量或者资格审查情况,泄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评标等情况;
3、招标人以胁迫、劝退、利诱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6.6否决投标条款: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依据评标办法2.1.1、2.1.2、2.1.3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否决其投标;本评标办法中的否决条款;
3、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将否决其投标;
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将否决其投标;
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将否决其投标。
6、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将否决其投标。
7、当1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1个合同段仅1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将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将否决其投标;
10、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1、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投标人须知1.4.4项(1)至(7)目中的情形及中标候选人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级的情形,则均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2、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的情形。
3.9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9.3款-3.9.6款:
3.9.3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各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选定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评标办法正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版)》
(综合评估法)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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