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安汇高[2020]011号
本项目安溪县凤山书院西南侧边坡支护及观景电梯检测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溪县凤山书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溪县凤山书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工程规模:预应力锚索框架护坡,临时护坡,排水沟工程,观景电梯的土建、钢结构及安装工程等项目。1)建筑面积:观景电梯:344.42m2;2)檐口高度:观景电梯:49.3m。3)结构质式:钢结构、混凝土框架。4)基础类型:独立基础,桩基础。5)装饰情况:楼面做防滑砖和花岗岩,墙面刷乳胶漆,外墙面做石材幕墙及玻璃幕墙。6)混凝土情况:除二次构件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其余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
1.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安溪县凤山书院西南侧边坡支护及观景电梯检测工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锚杆(锚桩抗拔试验)、低应变、钻芯法检测、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水平抗压静载荷试验、石材幕墙四性、玻璃幕墙四性等;实际检测费用按固定综合单价,根据检测项目及完成数量按实结算。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控制价为25万元,固定单价加风险费包干,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检测清单。
1.3 检测工期要求:①检测工作应与施工各环节穿插进行,并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前提。②检测单位接到委托单位通知后7日历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1.4 检测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检测。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法:2020年12 月31日8:00至2021年01月04日17:30(北京时间)到招标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109-110)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并具有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必须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各项目检测项目是指:锚杆(锚桩抗拔试验)、低应变、钻芯法检测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水平抗压静载荷试验、石材幕墙四性、玻璃幕墙四性等]。
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试验员岗位证书(至少具备静载、低应变检测岗位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终以总价最低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投标人最低报价一致的情况下,则报价一致的投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以固定单价承包,以实际完成数量为结算依据;检测项目若有变化(增减),对减少的检测项目,检测费直接扣除;增加的检测项目,检测费用另行协商,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控制价的,视为废标。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现金缴纳。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1 月2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109-110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溪县凤山书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 安溪县邮编:3624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59590788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109-110,邮编:362400
联系人:小黄
电 话:1378883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