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国防科技创新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1年01月04日 17:57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北大学国防科技创新基地改造工程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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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东北大学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04日 17: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3:3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由于本轮疫情极为严重,请承包商(供应商)尽量采用不见面、不聚集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可邮寄(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110房间,收件人:徐佳、刘畅,联系电话:024-23383567-801、802),也可在2021年1月15日之前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如在2021年1月15日当天递交响应文件,请于9:30时前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第四会议室。
如邮寄,应预留出充足的文件派送时间,须确保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0分钟前将响应文件送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移至磋商会议地点(邮寄的响应文件应由快递公司再次打包,采购代理机构对在邮寄过程中包装破损造成的后果不予负责)。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1月15日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第四会议室 |
预算金额 | ¥2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徐佳、刘畅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333567-801、805(音乐结束后再拨分机号) |
采购单位 | 东北大学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凌老师 024-83689155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佳、刘畅 024-2333567-801、805(音乐结束后再拨分机号) |
项目概况
东北大学国防科技创新基地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由于疫情严重,不接受现场报名,我公司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JZ2021-101-02/ DDWG202101
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国防科技创新基地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国防科技创新基地改造工程
2.项目单位:东北大学
3.建设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科技大厦一层北侧
4.资金自筹
5.项目概况:东北大学国防科技创新基地位于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科技大厦一层北侧,层高4.8米,改造建筑面积约1800平米
6.采购预算:290万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0万元)
7.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8.采购范围:包括土建装饰、电气工程、供暖通风等综合修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9.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房屋建筑保修法》以及国家、辽宁省、沈阳市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给予3%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5日 至 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3: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由于疫情严重,不接受现场报名,我公司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方式:采购文件领取方式: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lngcdd@163.com: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收款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35601040003330;汇款GJZ2021-101),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由于本轮疫情极为严重,请承包商(供应商)尽量采用不见面、不聚集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可邮寄(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110房间,收件人:徐佳、刘畅,联系电话:024-23383567-801、802),也可在2021年1月15日之前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如在2021年1月15日当天递交响应文件,请于9:30时前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第四会议室。如邮寄,应预留出充足的文件派送时间,须确保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0分钟前将响应文件送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移至磋商会议地点(邮寄的响应文件应由快递公司再次打包,采购代理机构对在邮寄过程中包装破损造成的后果不予负责)。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第四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大学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联系方式:凌老师 024-8368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徐佳、刘畅 024-2333567-801、805(音乐结束后再拨分机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刘畅
电 话: 024-2333567-801、805(音乐结束后再拨分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