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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全域旅游项目(一期)连城县四角井文化街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答 疑 纪 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50801100118003
一、答疑内容
(一)问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48项的第11条第(21)"或公共建筑总承包项目(不含通信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厂房、交通运输类建筑、住宅、商住楼)或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设置施工总承包的业绩要求,这与监理单位没有必然的联系,是不合理的,此业绩设置违反了招投标法及对工程业绩界定的建设部158号文件。招投标相关规定同类,同等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下面的小类,恳请给予更改该条规定,监理单位只要有文体类的公共建筑业绩即可。
回答: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1点。
(二)问题:1.评分标准中3.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得5分。否则,否决其投标。而招标文件中却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请删除此要求。
2.本项目资质门槛为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而根据水利部的要求,涉及水利的工程项目,应当具备由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而非建设部颁发的资质。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认定实施机关为水利部。同时在人员配备方面,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单方许可的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水利行业不予认可。
3、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监理单位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业主要求增配具BIM技术证书人员协助开展监理工作”,这不就是要求监理单位需要提供包含设计等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的的监理工作,既然如此,相关业绩也应提供包含设计等阶段监理与相关服务的监理业绩。强烈要求评标办法中提供的“工程业绩”竣工信息中要体现包含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等相关服务的描述。
回答:问题1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2点
问题2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2、3、4、5点;
问题3因工程总承包招标中对BIM做了相关要求,施工中可能存在BIM相关应用,为做好项目监理工作,故要求监理单位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业主要求增配具BIM技术证书人员协助开展监理工作,符合项目实际。
(三)问题: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号:建市(2020)94号文规定住建部明确取消了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已取得资质企业可换发同等级电力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明确规定水利监理资质归口水利部管理,该文生效日期:2020年11月30日,是否应该明确为不低于水利部颁发的水利丙级监理。人员证件也应该要求为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前面施工标都把住建部颁发水利人员资质明确废标了,为何这次又能用到住建设部的水利资质,前后矛盾。
2.在投标资质要求用到市政公用甲级,建筑工程乙级,水利监理丙级,为何在总监要求上又只要求市政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师。依据要求也应该要求总监要有相对应同时具有三个对应的监理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在入门槛中已经要求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后面又作为加分项,是否缺乏提升的意义,建议更改。
回答:问题1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2、3、4、5点;
问题2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2点。
(四)问题:1、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市政、房建,而本招标项目工程业绩却要求提供“单个合同工程造价额超过叁仟万元及以上的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总承包项目或公共建筑总承包项目或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请问:仅仅只是历史街区或公建或市政类工程,无法与本工程的建设内容相匹配,更无法体现2018年版监理范本要求的(“工程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存在为某单位量身定制的嫌疑,给故意操作人提供中标机会,强烈要求把工程业绩修改为:“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的“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近五年监理过同时包含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为一级【业绩证明材料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和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其他水利工程等级为三等及以上【应上传类似本工程项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上传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时间以完工证书或鉴定书上的时间为准)工程业绩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从业单位中的工程业绩查询得到。】的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3.4说明及要求与此说明不同的,以此条说明为准。”
2、招标公告3.8其他资格要求: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招标文件范本并没有高级职称的要求,要求此条是否故意设置排除潜在投标人,强烈建议删除此项条款,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机会。
3、建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3.评标程序(2)修改为“(2)监理服务费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给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充分的竞争机制。
回答:问题1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1点;
问题2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2、3、4、5点;
问题3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五)问题:1、连城县四角井文化街区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暂定626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1462万元,其中包含①市政部分30925万元;②水利部分10989万元;③房建部分11319;④古建筑部分8000万元。而招标文件却要求提供的工程业绩仅仅为“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总承包项目或公共建筑总承包项目”,不合理,强烈建议删除此项条款,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机会。
2、招标文件中要求“监理单位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业主要求增配具备BIM技术证书人员协助开展监理工作”,而监理费用中并没有体现这一部分的费用,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强烈要求进行调整。
3、根据闽建建(2018)37号附件2“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的精神,本项目市政部分工程规模为3个亿,则配备标准应该为6人,房建部分工程规模在30000㎡以下,配备标准最高应该为4人,水利部分2人,古建筑2人,合计14人,而人员配备表中却要求22人,严重超出文件要求,请作出调整,并且文件中明确写明“可按工程实际进度需要分阶段、分专业配备相应监理人员”,请在招标文件中补充。
4、招标文件中注明“因本项目工程类别多项,无法具体判定等级,所以招标文件中(“工程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不适用(招标文件中若出现与此条规定冲突的,以此项规定为准)”,既然工程类别多,为什么工程业绩却要求“单个合同工程造价额超过叁仟万元及以上的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总承包项目(或历史街区项目、或文化街区项目、或文化小镇项目)或公共建筑总承包项目(不含通信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厂房、交通运输类建筑、住宅、商住楼)或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违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58号文中关于“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的划分,有理由怀疑是为某些企业量身定制,请予以调整。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同时具备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及不低于丙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不低于丙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与14项联合体关于资质的的描述“联合体应由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单位和不低于丙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或由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同时具备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及不低于丙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和不低于丙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有所冲突,请调整。
回答:问题1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1点;
问题2详见问题(二)第3点回答。
问题3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5点;
问题4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1点;
问题5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3、4点。
(六)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日历天内完成监理人员备案,每延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延迟超过10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单方面解除监理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首先,如此短的时间进行全部人员备案,不合理;其次,根据闽建建(2018)37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人员配备表严重超出配备标准数量。以上问题请予以调整。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8的“(21)由于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固定版本模式,第三章里的3.3.2评分标准里的资信业绩分项评分标准的“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合同工程造价额超过叁仟万元及以上的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总承包项目(或历史街区项目、或文化街区项目、或文化小镇项目)或公共建筑总承包项目(不含通信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厂房、交通运输类建筑、住宅、商住楼)或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注: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或历史街区项目、或文化街区项目、或文化小镇项目)指项目的建设内容或项目名称包含历史文化街区或或文化街区或文化小镇,若项目的建设内容无法体现,以项目名称为准。)” 请解释“叁仟万”这个金额是如何确定的?
3、招标公告“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同时具备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及不低于丙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不低于丙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不包括文物保护监理资质,且主管部门不一样。
4、本项目关于监理费的计算方式为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费,招标范围也没有体现设计等其他相关的内容,却要求投标人提供总承包项目的工程业绩,存在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这样设置别人都不用投标了,投标也只是陪跑,请予以修正。
回答:问题1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1点。
问题3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3点。
问题4详见澄清补充内容第1点。
二、澄清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3.4说明及要求(8)“工程业绩”内容修改为:(8)“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监理项目,同时符合下述①②业绩的投标人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资信业绩分项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得基础分11分:①市政公用工程(不限类别)中等级为一级的;②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其他水利工程,等级为三等。在此基础上,每同时增加上述两类项目的另加2分,加分不超过4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修改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数不限)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同时具备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及不低于丙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不低于丙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丙级监理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不低于丙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及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及不低于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丙级监理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不低于丙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
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单位和不低于丙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或由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同时具备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及不低于丙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和不低于丙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以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同时具备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及不低于丙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的法人单位为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单位及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丙级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或由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及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及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丙级监理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原招标文件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修改为:
岗位名称
| 人数
| 最低资历要求
|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 3人
| 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 2人
| 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
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
| 1人
| 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之一:
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利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0;
|
水利监理员
| 1人
| (1)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或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员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2)项目监理员的专业以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
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
| 1人
| 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
责任监理师
| 1人
| 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
市政监理员
| 3人
| 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
土建监理员
| 2人
| 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
水电监理员
| 1人
| 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
文保监理员
| 1人
| 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
安全监理员
| 3人
| 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
说明:①当工程配备监理人员无法完成监理任务时,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加派指定资历监理人员,且不另行追加费用,监理单位应无条件配合。
②监理单位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业主要求增配具备BIM技术证书人员协助开展监理工作
6、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均更改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8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均作相应的调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更改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9时00分前
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lyggzy.com.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答疑纪要及澄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纪要为准。
招标人:龙岩市全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