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路建筑立面提升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307001B01,
【裕华路建筑立面提升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裕华路建筑立面提升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二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0]2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裕华路建筑立面提升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标段(二次)。
2.1.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2.1.3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其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4建设性质:改建。
2.1.5一标段概况:为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已在裕华路建筑立面提升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其他标段中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127.29万元,工程范围包括建明小区西区3号楼、建明小区西区2号楼、建明小区西区1号楼、建明小区西区72号楼、建明小区西区71号楼、建明小区西区70号楼、裕华东路479号华夏银行、裕华东路173号(民生银行)、裕华东路171号(车行)、裕华东路169号(全网通手机卖场)、裕华东路167号(财贸眼镜)、围墙1-建明小区谈固东街东、围墙1-建明小区谈固东街西、围墙1-裕华东路南4S东风、围墙1-国际丽都、围墙1-裕东小区谈固西街西。
2.1.6计划工期:273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
2.1.7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1.8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其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须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职称高级及以上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05 09:00至2021-01-25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先登录点击“关注项目”然后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后果自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南大街3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29号 |
邮编: |
050081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张工 |
电话: |
0311-66783161
| 电话: | 0311-8366221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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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462132852@qq.com
| 电子邮件: | hebeizhongyuan90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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