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伊逊河流域上游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改造提升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伊逊河流域上游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20】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王海生,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鑫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道治理250米,步行桥改造1座、河岸绿化9300平米。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01-05 09:00至2021-01-11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7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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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围场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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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8450
| 邮编: | 068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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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武炆佳
| 联系人: | 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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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8730213258
| 电话: | 1551295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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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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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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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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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xxyv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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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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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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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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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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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50138770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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