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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华宇(福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城建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大坂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2019】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7949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约794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勘察工作包括:包含边坡支护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等;②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中标人应提供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相关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③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含变更)所载明的及影响红线内施工相关项目的所有工程的施工。④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⑤其他:安想逛规定证明本工程合格需完成的检测(监测)工作及负责组织相关论证等会议,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423万元。(其中:建安费7050万元,基本预备费227万元,勘察设计费146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600天(其中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5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取得审查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中级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类)技术职称,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具有设计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符合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适用于设计总承包单位)。。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符合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适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以网络查询为准)。(3)本招标项目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建筑(2016)218号文),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4)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1日 09: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1月7日 17:3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月26日 09: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月26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保证形式提交。(具体按明建〔2019〕30号执行)
8.3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1月7日17:30:00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邮编:365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8-8398868,传真:/
联系人: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汇鑫大厦8楼,邮编:365001
电子邮箱:770133981@qq,com
电话:13950973516,传真:0598-8257660
联系人: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0598-895387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8-89538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8-8336360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姓名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