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区教育局乐山市五通桥区第一片区学校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1月04日 18:53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第一片区学校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采购单位五通桥区教育局行政区域五通桥区公告时间2021年01月04日 18:5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30日更正日期2021年01月04日更正事项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老师项目联系电话0833-5218008采购单位五通桥区教育局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茶花路216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老师 0833-5218008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乐山市嘉州大道625号(新欧乡商务楼)14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莉君 0833-2503378 15281901790附件:附件1第一片区 更正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GK【2020】110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通桥区教育局乐山市五通桥区第一片区学校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一包肉类供应商采购、第二包蔬菜供应商采购、第三包大米及面粉供应商采购、第四包粮油供应商采购、第五包干杂调料品供应商采购综合评分明细表第4项评分标准中:“产品保险3分:为防止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的出现,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对所投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赔偿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中标后在30日内必须出具保险单原件否则视为违约的得0.5分,在此基础上,购买的保险赔偿总金额在5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的加1分,最多加0.5分,此项最高得3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没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产品保险3分:为防止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的出现,投标人须在中标后30日内对所投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赔偿总金额为500万元的得基本分0.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的加0.5分,最多加2.5分,此项最高得3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保险金额低于500万元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通桥区教育局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茶花路216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 0833-5218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嘉州大道625号(新欧乡商务楼)1403室 联系方式:李莉君 0833-2503378 15281901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 0833-521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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