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的浦城县莲塘镇九秋片区搬迁安置地市政工程设计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关于同意浦城县莲塘镇九秋片区搬迁安置地市政工程项目建议的批复/浦发改【2020】基字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0.00 % 、 其他资金出资比例0.00 %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浦城县莲塘镇九秋片区搬迁安置地市政工程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浦城县莲塘镇九秋村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实施范围包括莲仙路(长度924米,宽度24-30米)、支一路(长度197米,宽度12米)、支二路(长度160米,宽度12米)、小区一号路(长度241米,宽度9米)、小区二号路(长度163米,宽度9米)等城市道路,以及浦潭安置区内部道路(长度1382米,宽度3--5米)和九秋三里亭安置区内部道路(长度751米,宽度3--5米)地块的场地平整和内部道路工程。实施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6025.3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983.3900万元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九秋三里亭安置区、浦潭安置区两个安置区土方工程、道路(莲仙 路、支一路、支二路、小区一号路、小区二号路)及小区内部道路及配套工程。 注: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招标人可结合整体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保留调整招标范围及内容的权利,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
2.5.2 内容: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1)道路工程、(2)给水工程、(3)雨水工程、(4)污水工程、(5)通讯工程(土建)、(6)电力工程(土建)、(7)路灯照明工程、(8)土方及附属工程(H≥6边坡除外)、(9)绿化工程等设计 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1/2/10 0:00:00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①或②其中一项资质:①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 ;
3.2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 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05 08:30:00至 2021-01-10 23:59:5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0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01-05 08:30:00至2021-01-25 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保函原件、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必须在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 前提交到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室(可以邮寄))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易交易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7983390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070500.0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0.0000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0.00%)。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 浦城县正大路108号 , 邮编: 353400
电话 : 13905990850 , 传真: /
联系人 : 黄雄标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 , 邮编: 353400
电话 : 15280756885 ,传真: /
联系人 : 小叶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浦城支行
帐户名称 :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 : 20335072200100000163041
交易中心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fill {
color: #0026ff;
.order1 {
font-size: 18px;
font-weight: 600;
.title {
font-weight: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