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本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0年12月31日12:16
评审专家名单
徐斌(评标组长)、陈家庆、廖远飞、孙媛媛及路维维
总中标金额
¥165.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先生、黄先生、闫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0-83543324
采购单位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3548719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881-202004-201001-0009
二、项目名称:廉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广东恒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廉江市营仔镇垭二村经济合作社四队高岭;中标(成交)金额1656000;备注投标单价:138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廉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外包服务项目
对廉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进行运输处理处置
1.投标人需服务采购人生产的实际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规范处理处置污泥。
2.投标人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技术规范。
3.投标人在接收到污泥后,必须送至其具备资质的污泥处理生产场所进行污泥无害化处理。
4.投标人污泥收集运输载具必须具备识别、密闭等国家要求,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的环境二次污染,安装GPS定位等系统满足全过程监控和管理。
5.投标人污泥转运过程需要设置污泥中转站和储存设施的,要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等规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和使用。
6.采购人按环保规定进行回访跟踪检查,投标人必须服从配合监管并对相关检查记录、报表盖章确认。
7.投标人必须遵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态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等相关规定。
8.投标人的处置地在湛江市的,需提供湛江市环保局出具函件其可在湛江市收集污泥到投标人的处置地处置。投标人的处置地点不在湛江市的,需提供其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函件证明有足够的处理能力,再可接收处地的污泥。相关函件证明应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办理。
合同生效日起24个月内(两年)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态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关于加强污水处理企业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湛环函【2018】511号)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徐斌(评标组长)、陈家庆、廖远飞、孙媛媛及路维维
采购人代表名单:无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服务类的规定和标准,按中标金额作为基数计算中标服务费,并向中标人收取收费金额(元):2024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广东恒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总得分:100.00分,排名第1,投标单价:138.00元/吨。
2.湛江市锦华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总得分:96.50分,排名第2,投标单价:143元/吨。
3.广东一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总得分:96.11分,排名第3,投标报价:134.97元/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
联系方式:0759-6682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20-83548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黄先生、闫先生
电话:020-83543324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人: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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