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洪雅县瓦屋山镇自新村2组(李发祥至李发海房后)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通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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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洪雅县瓦屋山镇自新村2组(李发祥至李发海房后)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自行免费获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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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4232020000835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洪雅县瓦屋山镇自新村2组(李发祥至李发海房后)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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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856142.78 |
最高限价 | 856142.78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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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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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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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或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至少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任职,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供应商在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上未被记录为严重失信,暂停其6个月参与四川省境内中央及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补助项目建设活动资格,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络截图);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时间: | 2021年01月04日到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自行免费获取。 |
方式: | 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自行免费获取。 |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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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次资格预审,由采购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小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共同组建。 |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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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文件提交 |
应在2021年01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眉山市东坡区大雅街北延段35号宜合大厦2幢7楼 |
八、资格预审日期 |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1月11日前 |
九、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十、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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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州大道10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8-3887763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正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大雅街北延段35号宜合大厦2幢7013、701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028-3819000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汪女士 |
电话: | 028-3819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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