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冷库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莘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莘县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635-77610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技术处501室(剧院往东50米路南)
联系人:刘晓倩
联系方式:15095047579
二、采购项目名称:莘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冷库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1522202002000274
公共资源系统内编号:SXZFCG-2020-266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莘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冷库建设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0
|
备注: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专栏资专栏下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31日9:00至2021年01月07日17:00。
2、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http://www.lcsggzyjy.cn/lcweb/)。诚信库入库类型:施工类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文件售价:0元)。(电子评标项目采购文件格式为.lczf)
注:1.投标企业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磋商文件。逾期获取磋商文件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各投标企业在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下载标书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由于投标企业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按其无效报价处理。
五、公告期限: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7日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01月21日14时00分至2021年0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PDF版投标文件以U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倩
联系方式:15095047579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采购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
联系人:张工、黄工。
十三、重要说明
1、各供应商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下载文件。在任意一标段获取文件成功后,各标段采购文件均可下载。
2、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类(含监理)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开标后则不能再更改。磋商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aOczxJo6xvRxCEplTVLSg
提取码:jcgo
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aOczxJo6xvRxCEplTVLSg
提取码:jcgo
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
十四、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02室
联系电话:15095047579
发布人: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