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谈)2020123000046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
应急照明电源装置、停车场工艺设备物资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KMDT1XB-JT-2020-007)
1. 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项目采购人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应急照明电源装置、停车场工艺设备物资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概况:
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起自北二环路,经建设路、西昌路、金碧路后止于环城南路站。本工程起于云南警官学院教场北路站,沿教场北路、规划路向南延伸,穿越北教场、理工大学后,沿建设路南延至一二一大街,穿昆明师范专科学校后沿西昌路、金碧路走行至巡津街,下穿盘龙江后南拐,穿铁路局小区后下穿首期工程2号线,沿北京路南行接入环城南路站,与首期工程 1 号线贯通衔接。共设教场北路站、理工大学站、师范大学站、西昌路站、弥勒寺站、金碧广场站、得胜桥站7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全线最大站间距约1170m(理工大学站~师范大学站),最小站间距约629m(金碧广场站~得胜桥站),平均站间距约1084m,其中理工大学站与4号线换乘,西昌路站与3号线换乘,弥勒寺站与5号线通道换乘。
项目名称: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
建设地点:昆明市。
计划工期:2016年12月16日—2023年5月30日(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本工程7个站分两期实施,请谈判报价人充分考虑风险。
一期实施得胜桥站、金碧广场站、弥勒寺站、西昌路站,计划工期:2016年12月16日—2022年5月30日。
二期实施师范大学站、理工大学站、教场北路站、锅盖山停车场及出入线,计划工期:2020年8月30日—2023年5月30日。
2.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使用规格和数量根据施工进度可能会有适当调整,结算以实际验收的规格、数量为准。本次采购主要包括停车场工艺设备(含安装、交付运营)、应急照明电源装置供应、安装督导、调试、验收、伴随服务(人员培训、设计联络)、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大联调、空载试运行等。具体采购内容、包件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一。
3. 谈判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应急照明电源装置(包件号:EPS)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采购物资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谈判报价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谈判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谈判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须具有消防认证证书;
(5)谈判产品须具有第三方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
(6)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7)谈判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2 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谈判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谈判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谈判报价人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1.3 业绩要求:
谈判报价人近五年须具有两条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的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1.4信誉要求:
(1) 近三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谈判报价人谈判;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期内的谈判报价人谈判;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采购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纠纷待解决的谈判报价人谈判;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谈判报价人谈判;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谈判报价人谈判;
(8)谈判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谈判报价人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1.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谈判;
(3)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谈判报价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近五年为2015年11月至2020年11月,单独标注的除外。
3.2 停车场工艺设备(包件号:GYSB)
3.2.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谈判物资设备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谈判报价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谈判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5)谈判产品须具有第三方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
(6)以上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7)谈判产品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2.2 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谈判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谈判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谈判报价人近三年内(2017年-2019年)未出现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2.3 业绩要求:
谈判报价人近五年须具有两个及以上不同建名的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车辆段或铁路车辆段(所)、铁路动车组运用所工艺设备集成项目供货业绩,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清单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2.4信誉要求:
(1) 近三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
(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谈判报价人谈判;
(5)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期内的谈判报价人谈判;
(6)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采购人或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纠纷待解决的谈判报价人谈判;
(7)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谈判报价人谈判;不接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谈判报价人谈判;
(8)谈判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谈判报价人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3.2.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
(2)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本次谈判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谈判报价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本包件中主要设备(如:车辆安全检测系统)不是谈判报价人生产的,须提供生产企业的项目授权书。
注:本包件提及的近三年为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近五年为2015年11月至2020年11月,单独标注的除外。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谈判报价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才能购买谈判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谈判报价人,请于2020 年12月30日22时起至2021年1月4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根据所购谈判文件包件售价,将购谈判文件款足额现金转入采购人的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收款单位: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账户户名: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行号:104110050089
账号:268784421955
谈判报价人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本次采购专用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谈判编号)(包件号)标书费”(例:KMDT1XB-JT-2020-007EPS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谈判报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本次谈判为潜在谈判报价人开具的标书费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谈判报价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谈判申请表(附件二)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谈判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工作人的电子邮箱(ztwmkmwgzx@163.com),邮件主题为“谈判编号 包件号 谈判报价人名称”。
4.3 谈判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 ,售后不退,谈判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标书费缴纳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人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谈判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都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方式。本次谈判报价一包一报,谈判报价人按包件分别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5.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7日10 时00分,谈判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及在线编辑报价并保存,同时谈判报价人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7日9 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7日10 时00分),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置信银河广场A座1501室。
5.3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纸质版报价总价完全一致,若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5.4 逾期送达的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谈判。
6.谈判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时间: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地点: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相同,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与谈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本网站(www.{wz_now)、()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轨道集成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置信银河A座1501室
联 系 人:柏工
电 话:13529897000
邮 箱:ztwmkmwgzx@163.com
2020 年12月30日
附件1:附件二谈判申请表.doc附件2:附件一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应急照明电源装置、停车场工艺设备物资采购设备包件一览表.doc附件3: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应急照明电源装置、停车场工艺设备物资采购谈判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