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总承包(EPC)及土建监理
二、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4日
三、招标编号:GZ4-20-12-347/G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5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处理垃圾量为1000t/d,年处理垃圾量为33.3万 t,建设2台5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中温450℃、次高压6.4MPa余热锅炉,配套1台额定功率20MW的凝汽式汽轮机+1台额定功率为20MW的发电机。烟气净化系统采用 “非选择性催化脱NOx工艺(SNCR)+半干法脱酸(Ca(OH)2)+干法(Ca(OH)2)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并预留SCR位置。本项目设计采用数字化电厂设计。”现变更为“2.5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处理垃圾量为1000t/d,年处理垃圾量为33.3万 t,建设2台5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2台中温450℃、次高压6.4MPa余热锅炉,配套1台额定功率20MW的凝汽式汽轮机+1台额定功率为20MW的发电机。烟气净化系统采用 “非选择性催化脱NOx工艺(SNCR)+半干法脱酸(Ca(OH)2)+干法(Ca(OH)2)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并预留SCR位置。本项目设计采用数字化电厂设计。”
2.原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7一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建设,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与竣工图编制等)、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全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及红线内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与验收、调试并通过 72+24h 整套满负荷试运等工作,以及质量保证(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按照分工界面表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消防验收、城建档案验收、环保验收、竣工验收等最终验收并完整归档项目档案资料。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及合同附件。”现变更为“2.7一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建设,包括: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竣工图编制等)、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全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及红线内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与验收、调试并通过 72+24h 整套满负荷试运等工作,以及质量保证(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按照分工界面表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消防验收、城建档案验收、环保验收、竣工验收等最终验收并完整归档项目档案资料。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及合同附件。”
3.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变更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9:00”。
4.增加相关附件附件六.rar,请自行下载。
5.招标文件相应要求也一并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注: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网上信息,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联 系 人:赵峰
电 话:1399526087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15层招标四部
联 系 人:夏红娟、刘彬彬、张东平、李峰
电 话:0951-7829186-8403 13639516582
邮 箱:26915694@qq.com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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