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皋自然资挂告字[202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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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R2020128 | 如城街道惠政路以南、宣化南路以西、大司马南路以东、规划道路以北地段 | 60886 | 住宅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80<容积率<2.30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70 | 21000 | 100827.2160 | 50(元/平方米) |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不超过2000㎡。商业沿南侧规划路结合小区出入口集中设置。该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核实,社区管理用房、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室内文体设施建设成本不列入住宅小区房屋开发建设成本,须由土地受让方无偿移交属地政府或市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该地块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影响分析按《江苏省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2/T3702-2019)执行。该地块应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要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三星级标准,建筑设计方案通过绿色设计审查。详见规工设(2020)如字第59号规划条件。
(2)网上交易平台确定的竞得人须于竞得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号(账户名:如皋市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账号:32001647236051117660)缴纳绿色建筑三星级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项目竣工后取得相应的绿色建筑等级评价后一次性退还保证金2000万元。网上交易平台确定的竞得人须凭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绿色建筑三星级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方可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与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该地块的其他开发建设要求详见特别规定。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者含其另外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税收管理的意见》(皋政办发〔2009〕131号)要求: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中标者中标后应在如皋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由在如皋设立的公司办理相关土地手续。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20日,到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01月21日起至2021年01月2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16时30分。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R2020128
报名时间:2021年01月21日 08时30分 至2021年01月29日 16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1月21日 08时30分 至2021年01月29日 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21日8时30分 至2021年02月01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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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根据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参加住房建设用地(包括含住房用途的综合用地)招拍挂出让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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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301室
联 系 人:刘女士、戴女士
联系电话:0513-8731500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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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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