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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东张镇道桥村新店至石牌生产道路工程补充通知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福清市东张镇道桥村新店至石牌生产道路工程(招标编号:GFL招字〔2020〕FQ第15号)招标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号第18.1/ 18.2.1条款,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54000元”更改为“1.投标保证金金额:45000元”
二、专用合同条款16.2.2(b)“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每人次处15万元人民币罚款,其他人员按每人次处1万元人民币罚款。”更改为“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每人次处15万元人民币罚款,其他人员按每人次处3万元人民币罚款。”
三、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5%。”更改为“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3%。”
四、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东张镇道桥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