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水文站2021年闵行区劣五类河道断面水质在线监测自动站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年12月31日 01:26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闵行区水文站2021年闵行区劣五类河道断面水质在线监测自动站管理项目品目服务/水利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服务/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水文站行政区域闵行区公告时间2020年12月31日 01:2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8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09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3: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09室预算金额¥34.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伟明项目联系电话13916211794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水文站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78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远,54885201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209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伟明,13916211794
项目概况 闵行区水文站2021年闵行区劣五类河道断面水质在线监测自动站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2021-009-06 项目名称:闵行区水文站2021年闵行区劣五类河道断面水质在线监测自动站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有效地参与闵行区水文站2021年闵行区劣五类河道断面水质在线监测自动站管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具体要求根据合同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第一章第七条其他事项备注)(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需符合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至 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09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于 2020-12-3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1-08 16:00:00截止(如双休日获取招标文件,请提前预约),同时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书须有授权日期);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信用中国”、“”上投标人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09室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才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海洋石油大厦2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投标格式15”)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供应商公司页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3)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水文站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780号 联系方式:高远,54885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209室 联系方式:王伟明,13916211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明 电 话: 1391621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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