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30,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朝阳区[公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服务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朝阳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0万元,招标编号:PXM2021_935102_000006-JH001-XM00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PXM2021_935102_000006-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4层4021W-4025W房间
中标金额:60万元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信用代码中标金额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08-B四惠大厦4层4021W-4025W房间 | 91110105777670900X | 60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服务要求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 | 定制 | 1 | 60万元 | 60万元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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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服务
服务范围:电子卷宗同步生成主要是诉讼案件收案后立案材料、庭审阶段材料、笔录材料、审判结论材料等卷宗的整理、扫描、编目和导入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并完成纸质卷宗的交接等。
服务要求:保证电子卷宗的清晰可读、目录对应、智能识别,整理、扫描、编目和导入等尽可能使用科技化的方法完成。
服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卷宗整理遵照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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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桂林 汪晓光 张稳 王凤莲 刘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80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上浮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
联系方式:刘嘉,89082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承国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22号
联系方式:王博,010-53383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
电 话: 010-53383779
中标公告(新).docx
【发售稿】招标文件-知产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服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