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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2001D15N6690)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12月30日 15:1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2001D15N6690)公开招标公告品目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5:1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14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15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0日 14:30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预算金额¥531.1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田项目联系电话020-37860513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37860520
项目概况 宫腔镜摄像系统及等离子电切手术系统(1套),产儿科医疗设备一批,基础医疗设备设施一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40114-202012-100983-0211,440114-202012-100983-0212,440114-202012-100983-0213项目名称:宫腔镜摄像系统及等离子电切手术系统(1套),产儿科医疗设备一批,基础医疗设备设施一批预算金额:5,311,000最高限价(如有):5311000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标的名称:详见下表2、标的数量:详见下表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单项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1宫腔镜摄像系统(含等离子电切系统)1套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2多功能婴儿保暖培养箱1台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72.5万元婴儿培养箱5台人民币17.5万元空氧混合仪1台人民币2万元T组合通气装置1台人民币3万元3医用升温毯2台人民币6万元人民币158.6万元医用控温毯1台人民币3万元加热垫2台人民币20万元加热垫/毯2台人民币24万元身高体重仪1台人民币2.5万元双道靶控微量注射泵3台人民币15万元输血输液加温仪3台人民币12万元单通道微量注射泵2台人民币4万元双通道微量注射泵5台人民币14万元便携式输液泵3台人民币2.1万元急救输液泵5台人民币15万元医用呼吸湿化器3台人民币6万元经鼻高流量湿化呼吸治疗仪2台人民币18万元电动气压止血仪2台人民币2万元高频电灼仪1台人民币15万元宫腔镜摄像系统的内窥镜图像处理器可提供光源,无需单独配置光源,可处理并输出3D图像和IR荧光图像;“二合一”婴儿保暖培养箱+辐射抢救台具备培养箱和保暖台的综合性能,并可在二者之间进行简便转换,无需移动患儿就能满足临床上不同的治疗需求;经鼻高流量湿化呼吸治疗仪持续提供符合病人呼吸生理需求的加温湿化气体、减少呼吸管路的维护强度等,解决上机病人呼吸道分泌物粘稠甚至痰痂的问题,有效地治疗呼吸道感染并预防继发感染。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包1、包2的“多功能婴儿保暖培养箱”及包3的“单通道微量注射泵”、“双通道微量注射泵”、“急救输液泵”、“医用呼吸湿化器”、“经鼻高流量湿化呼吸治疗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包2、包3的其余设备采购本国产品。(1)交货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项目属性:货物;(4)品目类别:A032099(其他医疗设备) 4、其他:/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2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3)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4)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售价(元):15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领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领购方式:(1)前往以下地址领购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电话:020-37860612/37860613传真:020-37860611联系人:林小姐(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账号:120905690610808电话:020-37860612/37860613传真:020-37860611联系人:林小姐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领购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 联系方式:020-629353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田 电话:020-37860513附件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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