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孵化中心研发大楼综合型人才驿站设计施工一体化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新疆孵化中心研发大楼综合型人才驿站设计施工一体化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详细内容:
|
孵化中心研发大楼综合型人才驿站设计施工一体化竞争性磋商
2020年12月30日 14:35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孵化中心研发大楼综合型人才驿站设计施工一体化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川建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区域永安市公告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4:3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598-3855755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川建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永安市贡川镇政府大楼五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13950989972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女士 0598-3855755
项目概况 孵化中心研发大楼综合型人才驿站设计施工一体化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亿达永招[2020]032号 项目名称:孵化中心研发大楼综合型人才驿站设计施工一体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及要求 计划工期 磋商保证金 孵化中心研发大楼综合型人才驿站 设计施工一体化 一项 25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期要求:设计和预算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40 日历天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含提交招标人组织评议审查、专家论证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时间)。 施工工期: 2021年3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设计和预算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40 日历天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含提交招标人组织评议审查、专家论证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时间)。施工工期: 2021年3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本项目按《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在投标时完整填写“本合同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表格,并提供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给予加分优惠。注: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五)价格扣除部分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2特定条件: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应符合建市【2015】102号文要求),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3.3.3对项目管理班子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如下:具备建筑设计或建筑装饰或装修装饰或装饰或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3.3法定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至 2020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方式: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0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售(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川建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贡川镇政府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13950989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联系方式:高女士 0598-3855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0598-3855755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