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中燃气代煤二期工程监理 (三标段),M1301000205507170003d48,
海兴中燃气代煤二期工程监理 (三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中燃气代煤二期工程已由 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字【2020】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海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兴中燃气代煤二期工程监理工作。
2.2招标范围:海兴中燃气代煤二期工程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的项目总监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31 09:00至2021-01-07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1 09:30:00,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兴县 | 地址: | 无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茅思勤
| 联系人: | 宋佳颖 |
电话: |
13513273293
| 电话: | 0311-66568213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