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如未在本公司参保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6、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8、2019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7、各投标人信誉要求: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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