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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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酒精及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2020-12-30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现对烟用酒精及配送服务 (招标编号:2020-ZS2215-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项目内容
一年预计采购量
1
烟用酒精(95%浓度)、双脱醛酒精(71.5%浓度)及配送服务
95%浓度:2000公斤;
71.5%浓度:390000公斤;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一年预计采购数量为暂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为准。采购期限内,若由于需求变化导致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招标人可以调整货物的具体采购数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也不得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的有效期为三年,但供货合同一年一签。分批次供货,每批次材料的交货时间按使用单位发出的采购订单的要求执行。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供货情况及下一年度具体需求确定是否签订第二、第三年度合同。第二、第三年的合同货物综合单价不得高于第一年度中标合同综合单价。若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4)结算方式:以中标综合单价为准,中标综合单价有效期限为三年,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实际交货数量按实结算。
(5)合同签订说明: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具体使用单位为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与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四方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一年一签。
(6)交付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7)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提供一份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页)。
3.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或经营范围含乙醇,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6投标人自身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自身不具备上述许可证的,可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第三方承运,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合作协议证明及第三方所具有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7投标人须承诺所投酒精的生产厂家有能力生产符合本项目技术标准的酒精,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8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质量安全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9投标人须声明近一年内投标货物没有被烟草行业通报产品质量问题或虽被通报但已整改合格,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
3.10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件及其网址。
3.1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至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购买。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7.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
8.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21年1月19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接受邮递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1年1月19日08:20时~09:00时)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二楼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1月19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当天在大厦二楼大厅告知具体的会议室)公开开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fjtic.com.cn)、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www.tobacco.gov.cn)、(www.ccgp.gov.cn)、()等网站上发布。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邮编:361004
招标代理: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邮 编: 361004
电 话: 0592-2286028 传 真: 0592-2212277
邮 件: 252684101@qq.com
联系人: 李先生/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帐户
开户名: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帐号: 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2.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12.2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表(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纳税人代码等)。
12.3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的,可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将标书费、邮寄费汇入本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将供应商信息表(格式如下表)连同标书费、邮寄费的付款凭证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2841517676@qq.com(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592-2202255)。如有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当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受理其投标。
烟用酒精及配送服务
(招标编号:2020-ZS2215-1)供应商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投标人单位
(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单位地址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纳税人代码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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