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200万套LED照明器具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330212-35-03-164151,项目业主为宁波福泰电器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福泰电器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启明路650号。
建设规模:扩建一幢4606.99平方米厂房。
项目总投资:建安工程费约600万元。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新建一幢厂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标段划分:1个。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 其他:
3.6.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6.2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6.3申请人的人工工资担保(保函信息)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
3.6.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预审方法4.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的 有限数量制 ;4.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 入围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报价者,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份300元,售后不退。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招标代理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福泰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启明路650号
联系人:何总
电话:13777018393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彭工
电话:13566303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