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29,截止日期:2021-0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清远体育中心及留用地清表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清远-连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441882-202012-401001-0099,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体育中心及留用地清表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务01号之303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1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82-202012-401001-0099
项目名称:体育中心及留用地清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70,890.88
最高限价(如有):1170890.88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体育中心及留用地清表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工期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1
| 体育中心及留用地清表工程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
| 1,170,890.88
|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仅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提供2020年0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③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0年0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0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承诺)。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按《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承诺)
①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③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7)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在响应单位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12 月30 日至2021年 01 月 0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务01号之303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售价(元):1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01 月12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务01号之303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 年01 月12 日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务01号之3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报名登记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为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②工商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④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⑤资质证书复印件。
(2)缴纳磋商保证金
①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③形式:银行转账形式。
④磋商保证金信息:
户 名: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清远分行
帐 号:7639 0024 5710 501
⑤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账户汇入。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ZY-CG-QY-2020-069 保证金”字样。
备注: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连州市莲塘路8号
联系方式:0763-6623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务01号之303
联系方式:0763-3666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0763-366660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