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昝岗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生产用原材料机制砂、天然砂供应商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雄安昝岗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生产用原材料机制砂、天然砂供应商库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昝岗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昝岗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雄安昝岗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生产用原材料机制砂、天然砂供应商库
(2)项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镇望驾台村村南(S334省道以北450米、京雄城际及京港台高铁以西、西侧干路以东、新盖房分洪道以南)
(3)项目概况:河北雄安昝岗混凝土有限公司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线4条,设计生产能力155万m3/年。本项目水泥混凝土用机制中砂(细度模数2.3~3.0)暂估需求量150万吨/年,机制细砂(细度模数1.6~2.2)暂估需求量50万吨/年、天然砂(细度模数2.3~3.0)暂估需求量50万吨/年。
(4)服务期限:暂定1年(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5)供货要求:在生产旺季,投标人须具备日供2500吨以上的能力,投标人保证及时供货并提货,在紧急情况下,投标人快速响应招标人需求,具备6小时以内进场的保障能力,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方案,宜优先选用清洁能源车辆,实际所使用运输车辆须有雄安新区绿色环保标志,实行标载运输。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河北雄安昝岗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生产用原材料机制砂、天然砂等原材料供应商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资质:采矿许可证或矿山授权书、环保类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车辆运输方面、矿山为供应商生产原材料当地的绿色正面清单相关文件、矿产资源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备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具有良好的技术力量、相应规模、和售后服务体系。以上证书除矿山企业提供外,也可由正规砂石料厂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若为新成立企业,则无需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审计报表)。
3.1.3其他要求:3.1.3.1提供各类型原材料CMA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1.3.2投标人需提供合格的各类型原材料样品。各类原材料样品按类型封存完整并清晰标记产地、重量、型号、厂家名称及联系人方式。各类型原材料需准备一份,每份30kg(为招标人检测实验样品及归档留存)。如果投标人样品试验检测合格,其余存样品作为正常供应原材料送样、取样的对比标准。如原材出现检测不合格者,则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样品与产地不一致,则否决其投标。3.1.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⑥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⑦被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的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纳入招标人(附加盖公章的文书)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⑧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3.1.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29至2021-01-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安路如家酒店正门西侧50米)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不能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可将上述要求资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xiongan@cntcitc.com.cn,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1-20 15:00 ,地点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安路如家酒店正门西侧50米)。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雄安昝岗混凝土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镇望驾台村村南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 资本大厦6F\9F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艳宁、郑清爽
| 联系人:
| 王雪纯、吕超
|
电话:
|
13681049839、18632533120
| 电话:
| 19933380591/059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zanganghunningtu@163.com
| 电子邮件:
| xiongan@cntcitc.com.cn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