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彭楼灌区沉沙池2020年度清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莘县水利局
地址:聊城市莘县振兴街西首
联 系 人: 王振峰 联系方式:0635-711002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昌润南路8号6楼615室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0635-8187888/18365972222
二、采购项目名称:莘县彭楼灌区沉沙池2020年度清淤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522202002000272
系统内编号:SXZFCG-2020-262
企业报名诚信库入库类型:施工企业;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工程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项目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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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彭楼灌区沉沙池2020年度清淤工程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96.629423
|
三、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9日9:00至2021年1月5日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www.lcsggzyjy.cn/lcweb/)获取。(招标文件售价0元,电子评标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为.lczf)
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成员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注:①投标企业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逾期未下载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②各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文件后,务必于项目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2020年12月29日至 2021年1月5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1年1月20日14时00分至2021年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一室。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PDF版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若投标人中,中标后该企业还需提交五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标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一室。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电子评标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购买下载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企业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
十二、重要说明: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2、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类(含监理)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开标后则不能再更改。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系统内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其中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
十三、本项目质疑投诉单位: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质疑投诉单位地址:聊城市昌润路8号6楼615室
联系电话:0635-8187888/18365972222
附件
1、需求公示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listcontnew.jsp?colcode=2504&id=202151276
注: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文件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